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6〕15号)要求,结合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有关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26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2026年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要坚决落实招生考试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成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招生考试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要严格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强化全流程管理。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强化入场安检,严防手机、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涉考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成人高考各环节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确保考生本人操作。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医卫类、申请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及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前置学历的审查。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采取必要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重点加强外省户籍人员报考的监管,严厉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组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
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持续巩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深化继续教育办学行为规范治理,切实加强校外教学点监管,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禁高校将招生、教学、管理、收费等职责和权力向校外教学点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移,严禁将本校继续教育办学承包给社会机构和个人。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招生考试秩序专项治理和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全程监管。要结合对教育培训机构常态化整治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咨询公司、有关中介机构和个人涉招涉考行为进行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招揽生源、买卖生源、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招生考试机构或成人高校、校外教学点以承诺转学、转专业和转学习形式等任何名义,组织报考者跨校或跨学科门类报考,严禁跨省跨地区组织生源报考。
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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