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有关院校、专家委员会专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意见,提升联盟高校继续教育建设水平,加强成员高校间在继续教育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协作,进一步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组织开展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办学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学校的品牌声誉。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旨在通过评选、总结、交流有关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建设、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借鉴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成员高校、预申请加入联盟成员高校及有关院校。
三.评选条件:
(一)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继续教育学院)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定位明确,办学质量与学校的品牌声誉相匹配。
2、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有关继续教育的办学要求,教学组织实施规范,办学过程管理到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切实保障。
3、继续教育数智化设施完善,应用水平和能力良好,实现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学实施、教务管理、毕业管理和校外教学点管理的全过程数智化和一体化建设。
4、优质课程资源满足教学和学习需求,本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和根据需求引进的优质网络课程满足教学需求,积极建设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扩大优质资源供给。
5、学习支持服务全面落实,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受到学生普遍较高评价,学生满意度高。
6、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显著,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和成人学习规律、职业发展需要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办学特色鲜明。
(二)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校外教学点)
1、校外教学点需经教育部正式备案,参与主办高校2026年招生、教学工作,拥有与办学规模、开设专业相匹配的固定教学场所和稳定的专职管理团队与辅导教师队伍,满足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求。
2、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及主办高校的招生政策,招生宣传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社会认可度与口碑良好。
3、严格执行主办高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及考核标准,教学档案(学生学籍、考勤、成绩等)齐全、考试组织规范。
4、针对成人学生“工学矛盾”特点,提供全周期学习支持服务,学生满意度高,在主办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评估、学生问卷调查中评价优良。
5、积极探索符合成人学习规律的模式创新,并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规范办学、质量提升、服务地方/行业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2、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中具有开拓精神且成效突出。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质量高、规范性强、效果突出。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研究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在继续教育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累计工作5年以上。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继续教育学院),由联盟成员高校及有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依据评选要求,填写《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继续教育学院)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校外教学点),由联盟成员高校及有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依据评选要求,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校外教学点,填写《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校外教学点)申报表》(详见附件2)。
3、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继续教育学院),由联盟成员高校及有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依据评选要求,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填写《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继续教育学院)》(详见附件3)。
4、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校外教学点),由联盟成员高校及有关院校校外教学点依据评选要求,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填写《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校外教学点)》(详见附件4)。
5、联盟秘书处按照评选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结果在“教育在线”官方网站(www.eol.cn)公示。
7、公示期满后,由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发布“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8、在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2026年年会上进行评选表彰,对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9、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教育在线”官方网站(www.eol.cn)公布。
10、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联合“教育在线”官方网站推出202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专访活动。
五.评选时间:
1、推荐、申报阶段:2026年11月04日至11月30日
2、评审、公示阶段:2026年12月01日至12月10日
3、表彰阶段:2026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
六.材料申报:
请将加盖推荐单位有效印章的《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含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外教学点)、《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含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外教学点)扫描文件电子版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联盟秘书处邮箱,邮箱地址:gaoshilianmeng@yeah.net。
七.联系方式:
苏老师:18701430514 谢老师:18910519096
吴老师:15701206129 白老师:18600844402
王老师:13810274502 王老师:18395746673
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
2026年11月04日
附件: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和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传播行业资讯、学术观点或社会公益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