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HNPR-2025-03010
湘教发〔2025〕31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6号)要求,结合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有关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202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教学厅〔2025〕6号文件及本通知一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生考试主体责任
2025年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要坚决落实招生考试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成人高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招生考试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联合组织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成人高考各环节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增加报名环节活体比对环节,确保考生本人操作。要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异地报考、医卫类、申请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及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生前置学历的审查,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采取必要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重点加强外省户籍人员报考的监管,严厉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组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
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持续巩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深化继续教育办学行为规范治理,切实加强校外教学点监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不得举办非脱产教育,严禁高校将招生、教学、管理、收费等职责和权力向校外教学点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移,严禁将本校继续教育办学承包给社会机构和个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做好相关招生工作衔接。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招生考试秩序专项治理和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全程监管。要结合对教育培训机构常态化整治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咨询公司、有关中介机构和个人涉招涉考行为进行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招揽生源、买卖生源、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招生考试机构或成人高校、校外教学点以承诺转学、转专业和转学习形式等任何名义,组织报考者跨校或跨学科门类报考,严禁跨省跨地区组织生源报考。
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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