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晋教职成函〔2025〕37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压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规范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促进山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教〔2025〕1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4年经教育部备案的在晋校外教学点。

   二、年检材料

  年检材料详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供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清晰,有关表格、文件均需加盖主办学校公章。

   三、年检提交方式

  各主办学校通过“山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平台”(网址:nsznj.sxgkd.edu.cn)上传年检材料,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

   四、年检程序

  1.各主办学校于6月30日前指导所属在晋校外教学点进行自检,组织专人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7月11日前通过平台上传年检材料。

  2.各市教育局于7月31日前通过平台对辖区内校外教学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视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出具年检初审意见。平台用户名、密码另行发放。

  3.省教育厅对各主办学校上报材料进行复检审核,8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五、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年检合格的校外教学点,2025年可继续招生;

  (二)年检基本合格的校外教学点,整改完成报属地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复核后,2025年可继续招生;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年检定为不合格并停止2025年招生:

  1.违反教育部及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相关文件规定;

  2.招生、教学、安全、财务等方面管理混乱,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多,形成舆情或造成不良影响。

   六、有关要求

  1.各主办学校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外教学点管理制度,完善校级层面决策流程,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监督管理,合理优化布局,强化教学组织指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2.各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管理,认真做好年检初审工作,保证年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0351-3193088

  年检平台咨询15834003106

  附件:2024年经教育部备案在晋设点主办学校账号信息(略)

山西省教育厅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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