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定位。要求高校要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和办学定位,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坚持规范办学,强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育人属性,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强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以人为本。要求各高校要贯彻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探索继续教育特色课程思政模式,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四)明确专业设置基本要求和条件。明确了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明确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办学条件。
(五)规范了专业设置程序。强调高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能力,做好行业人才需求调研,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专家论证,不断优化专业布局结构。
(六)建立监督评估和违规处置机制。对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条件与教学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监督与评估结果将作为招生的依据。要求高校建立自我评价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等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和认证。